发布时间:2024-08-08 11:30:52 人气:734
原创|病假怎么合法的休?
原创|病假怎么合法的休?
之前在关于员工泡病假怎么办的文章中,我们提到了医疗期,那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是多久?医疗期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今天我们就把医疗期的那些事儿聊透了。
什么是医疗期?
通俗易懂地讲,医疗期是指员工病了或非因工受伤请病假,但这病又一直未好,那他最长可以请多久的病假?
这个期限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他的实际总工作年限,二是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如果请病假不连续请,而是请一个月病假,又上半个月班,接着又请两个月,这种情况怎么算医疗期呢?
这样算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那医疗期内怎么发病假工资呢?
如果您的单位就病假工资的发放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制度怎么定的,就怎么发。比方说有的单位规定病假6个月以内发原工资的70%,6个月以上的,发原工资的60%。如果单位没有规定,按照山东省的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多则不限。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
医疗期结束了,病还没好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给员工发一个限期返岗通知,最好是特快专递邮寄到员工的住所,告知其可以为他另行安排一个新的岗位,这个岗位的劳动强度应该是比原岗位较轻的。
员工如果还是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表示无法返岗,这时单位就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N+1的经济补偿。当然单位也可以组织该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N+1的经济补偿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员工拒绝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或者鉴定结果达不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可通知其限期返岗,员工如果不服从,可以按旷工处理。
本文作者|王涛律师
山东乾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双专业律师
网名:济南涛律
网络视频栏目《涛律讲透劳动法》、《涛律讲透婚家法》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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