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0531-66778868
电子邮箱:qiangulawfirm@163.com
律所地址:槐荫区弘阳广场西主楼1805

原创|构成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7-28 10:18:16 人气:534

1

原创|构成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顾名思义,是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7种法定类型以及3种视同工伤类型。

法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即使职工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形,只要不是故意的自伤自残,也是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开工前打扫卫生,擦拭机器时划伤了手,下班后收拾工具时锤头掉落砸伤了脚骨,这都是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营业员在销售过程中因为与顾客发生口角,被顾客打伤,构成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比如煤矿工人常年在井下工作患上尘肺病、噪声性耳聋等、医院放射科的工作人员因遭受长期的电离辐射患上放射病等。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如在出差途中遭遇山洪而失踪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等。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需要符合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等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发生特殊情况时,作为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

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果超过了48小时没有死亡,或抢救了两天以上,插着管还有呼吸,植物人了,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不认定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如勇救落水儿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因此受伤的,视同工伤。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另外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那工伤人员享受什么待遇,我们下期继续!

2

优秀律师简介|王涛

图片

王涛律师,律所高级合伙人

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双专业律师

网名:济南涛律

网络视频栏目《涛律讲透劳动法》、《涛律讲透婚家法》主讲人

联系方式:13082756693

微信号:taolawyer826

邮箱:WT731@126.com

咨询更多法律问题



电话|0531-66778868

官网|http://www.qiangulaw.com

邮箱|qiangulawfirm@163.com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兴福寺路2660号万融中心1805室

图片
图片

扫码关注

图片

分享让更多人看看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律所电话

0531-66778868

二维码
线